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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怼我啊金手指完结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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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线·宁烨短线HE+共计10W字*1
商战线*兰斯洛BE支线结局*1
商战线*兰斯洛BE主线结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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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怼我啊金手指完结更新
2023-12-30
精修c线以及更新b线
家人们元旦快乐,2024一切顺利。
2023-12-12
修整c线
2023-11-26
更新b线
2023-10-22
更新b线
这个月太忙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哦大家
2023-09-16
更新b线
要出差半个月
2023-09-09
更新b线
2023-09-02
更新b线——
2023-08-25
更新b线
三次元有点事情,所以耽误了,不好意思大家。
2023-07-29
更新b线
2023-07-26
更新b线
来怼我啊金手指完结作者的话
关于兰斯洛这个人物呢,其实一开始他的人设并不是个低情商的老男人,在我最开始写人设的时候,他也并不是小叶子的养父,不过那个时候小叶子的人设也不是雇佣兵233333,就不说了。
在我写兰斯洛的人设的那一页上,红笔写了兰斯洛这个人物的最主要特点,不是情商低,而是一个悲剧性人物。不是说他这条线很虐啊,不是这个意思。
为什么会写他是个悲剧性人物,因为他从现在很少的关于兰斯洛过去的剧情里,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在丛林里长大的孩子,没有父母,没有亲人,一个人从小就在战区流浪。是骑士把他捡回去的,骑士第一次见到兰斯洛的时候,兰斯洛正拿着一把只有六发子弹的枪,跟在叛军的身后巡逻。
战区里很多这样的娃娃兵,他们多半都是从小就被拉去***,在他们的童年里,从来都是硝烟战火,兰斯洛呆过很多的叛军队伍,很多时候没有多长时间,叛军就会被剿灭,然后他又回到丛林,也正是这一段经历,让兰斯洛拥有常人没有的对丛林的敏锐度,这是他最擅长的东西。
骑士当时所带领的深要剿灭的正是兰斯洛所处的叛军队伍,兰斯洛从他们的手里逃脱了,骑士去追的时候,就差点被兰斯洛在丛林里坑死。
骑士当时发现这个孩子的过人之处,直接用一把枪把兰斯洛骗进了深海。
因为兰斯洛很喜欢枪,对于他来说,陪伴他最久的就是枪这种东西,那就是他的朋友,他的战友,他的童年。
被带进深海的时候,兰斯洛没有名字,甚至都不会开口说话。
那一年,兰斯洛也刚十岁。
雇佣兵组织不需要娃娃兵,对于他们来说,兰斯洛还太小了,所以那个时候,兰斯洛只负责在丛林战的时候,对他们提供情报与指挥。
兰斯洛独立出任务的时候,也是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和小猫,扳机一起前往月亮岛。
那里的富人以猎杀被贩卖去的低等人为乐,也就是在那里,兰斯洛认识了莱格。
莱格那个时候是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正好是兰斯洛所扮演的猎物的猎手。
莱格也是那个时候对兰斯洛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哈哈哈,被兰斯洛追着满岛乱窜。
可以说,兰斯洛从第一次接任务之后,他从来没有失败过,他接手的任务的成功率都是百分之百的。
他收养小叶子的时候,是在他17岁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和约什一起,会四处收养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前面我提过,兰斯洛收养了很多孩子,所以很多人都在问,兰斯洛到底是干嘛的?他是雇佣兵,为什么收养那么多孩子,为什么有自己的基地。答案是,那些孩子其实并不是兰斯洛和约什收养的,那是他们的一个任务。
替雇主收养孩子训练,就像是训练娃娃兵一样,不然兰斯洛收养了那么多人,但是后来全都没有提到了,不是我忘记了,因为那些孩子都被送走了,留下来的人,只有小叶子一个。
小叶子为什么会留下来,其实也不是因为兰斯洛留下了他,而是小叶子那时候太差劲了,哈哈哈被刷下来了。
雇主:这个你拿回去,我不要。
兰斯洛:……
小叶子:好耶。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兰斯洛并没有在雇主表达了对小叶子的不满意之后,将小叶子扔掉,反而自己养起了他,虽然真的算不上养。
兰斯洛对他为什么像对其他的孩子不一样,因为小叶子是唯一一个,表达出对兰斯洛的需要的人。小叶子无时无刻不在表达自己对兰斯洛的需要,他害怕的时候,会请求兰斯洛帮他,虽然兰斯洛一次也没有帮过他,但是这种感觉兰斯洛已经记住了。
约什问兰斯洛,他问为什么兰斯洛对小叶子不一样,兰斯洛没有沉默,他告诉约什,因为叶晨需要他。
这是兰斯洛一直渴望的东西,从他出生开始,就没有人需要过他,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只有一杆不会说话的枪,一个人再厉害,他也无法忍受从一个人活着从生到死。
后来深海需要他,因为兰斯洛在丛林里的位置没有人可以代替,甚至他是一个从一出生就开始与战争、死亡为伍的老兵,他懂的东西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懂,所以深海需要他,但他们需要的是兰斯洛的能力,而不是他这个这个人。
但是很遗憾的是,兰斯洛在第一次带着小叶子出任务的时候,他的手受伤了,他很长很长的时间,都没有办法再开枪,在一开始的时候,他连枪都握不稳。
那个时候,兰斯洛也才23岁,正是他一切都达到巅峰的时候,但是一切也戛然而止。
那个时候兰斯洛是惊慌失措的,他也是害怕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失去了他的能力。
毫无疑问的,他要退出战场了。可是他是一个一出生就在战场上的人,他不知道该怎么经历以后的日子。那个时候可以说,兰斯洛是失去了他所有的东西。因为对于他来说,他不需要钱,也不需要名誉,他需要的是被需要。
他离开了深海,他没有办法不离开。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他像小时候一样到处乱晃,直到小叶子来找他。
告诉他,该回去和他一起吃饭了。
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需要他的。
在那之后,就开始是兰斯洛单独训练小叶子,他无时无刻不在希望小叶子变强,因为兰斯洛只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你弱,你就要死在枪口之下。兰斯洛不希望小叶子死,同时,兰斯洛也很明白,这个世界上靠得住的人,只有自己,他不能让小叶子依靠他,他不是无所不能的,他也有倒下的一天,只有小叶子自己变强了,他才可以活下来。
并不是兰斯洛绝情,他其实一直都在关心小叶子,只是他太不懂得交流沟通了,毕竟他是十岁才学会说话的人。
叶晨需要他,但其实,兰斯洛比他需要自己更需要叶晨。
从现在的剧情来看,好像小叶子离不开兰斯洛,他爱惨了兰斯洛,但其实小叶子是有退路的,他有妹妹,有深海,有无数关心他的人,他有无数种理由在这个世界上游刃有余的活着,但是兰斯洛没有,他什么都没有。
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看起来兰斯洛很厉害,但其实他其实还不如小叶子。如果小叶子离开他,就像是他23岁那年,失去他的双手,他又将再一次活在世界之外。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很多人觉得我当初在写唐臻短线的时候,让小叶子开枪杀了兰斯洛的剧情很过分,甚至会觉得我是不喜欢兰斯洛才那么写。但是到现在我改了很多剧情,也没有改掉这一段剧情,是因为,如果小叶子离开了兰斯洛,那么兰斯洛就已经死了。
叶晨离开他,他就只能一个人像以前那样,形影单只的活下去,没有人需要他,唯一认识的约什也有自己的家庭,他依然什么也没有。
所以当初在写兰斯洛的时候,会写出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因为他的确是所有人中最富有悲剧色彩的一个人了,其他人不管是谁,都是融入了这个世界的人,只有兰斯洛没有,他只有叶晨。
在我看来,小叶子和兰斯洛两个人,就是互相依靠着一路走来,小叶子信仰着兰斯洛,兰斯洛也仰仗着他活下去。
所以小叶子的爱对于兰斯洛来说,可怕之处就在于他们要改变这一段关系,兰斯洛是不敢改变的,他才是真正如履薄冰的那一个人,他害怕关系的改变会带来的结果,他害怕小叶子会离开他,所以他固执的认为,只要维持着现状就好,他并不是情商低,他是害怕。
他不是一个强大无畏的人,退无可退,避无可避。
来怼我啊金手指完结长坪
这是一个写给c线的长评。我来讲一下自己的一些感受或者意见(只是个人的一点拙见)。
花了几天的时间,我重新将c线打了一遍(包括现有的几个结局,也打通了)。
Clement与叶晨,原本确实是完全生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两个人。对于这俩人在一起,不管是Clement的哥哥Brant,还是旁观者如唐臻、路易斯等人,第一反应都是:“天啊,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们应该完全遇不到才是!”确实,这俩人是偶然邂逅的(约x认识的,捂脸),然而这并没有成为一段露水姻缘;第一个动心的人是Clement,他为了寻找叶晨,来到C国发展。
关于Clement为什么爱上叶晨,是这段感情的一个核心点(另一个核心点,是叶晨对Clement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Clement的家庭环境其实是很特殊的,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贵公子,他的父亲、母亲、哥哥、小姨、堂姐,都是联合国的军政要员。毫不夸张地说,Clement出身在一个军政世家;腰间别着枪杆,简直就是家族文化的一部分。有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是,Clement的父亲、母亲、哥哥、小姨、堂姐,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地认识叶晨或者叶晨身边的上司、朋友。如果这群人,同叶晨本人有所来往,大家都不会感到奇怪;唯独是Clement,他与叶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Clement自小就是一个,被家族过度保护着的孩子。这一点从他的哥哥Brant身上,体现得最为完整——Brant小心翼翼地维护Clement视野的干净,不让他接触到“世界的暗面”;生怕Clement伤心难过,想尽办法只为了哄他高兴……所以,最开始的Clement很活泼很善良;但是这种善良,伴随着不可避免的幼稚心态。包括在Clement偶遇见叶晨的时候,他对叶晨的喜爱,也是单纯而幼稚的。Clement不在乎两人之间相隔的距离,不在乎叶晨的职业有多危险(当时,他对这份危险并无直观的感受),也不在乎叶晨对自己的态度有多冷淡多恶劣;Clement认为,只要自己喜欢叶晨就足够了,他为了追求爱情来到C国,他相信自己的一厢热诚能够最终打动叶晨。
Clement说,叶晨是一只天上的雄鹰。其实天上雄鹰对应着的,是笼中的金丝雀。Clement没有说出来,他认为自己是一只被圈养起来的金丝雀。包括他的模特职业,穿着各种时尚的衣饰,在T台上优雅地踱步,接受来自众人的欣赏赞美。Clement的骨子里,其实并不满足于这种外表光鲜的生活,他隐隐向往着更广阔的天地,这是家族刻在他血液里天生的王者气度。所以,当叶晨带着Clement在原始丛林里逃窜,危机四伏风餐露宿,连叶晨都对Clement 产生内疚情绪的时候,Clement非但没有失望嫌弃,反而义无反顾地深深爱上了叶晨。就像是童话里最经典的场景,公主跟随着骑士一路逃亡,在荒芜苍莽的天地之间,她平生第一次体味到了什么是自由。
而叶晨对Clement的感情变化,则要复杂得多。一开始,叶晨对于这个“傻白甜”,简直是溢于言表的嫌弃。然而,在叶晨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他开始习惯于这种被人在意宠爱的感觉。Clement的出现,打破了叶晨长久以来的孤独心境。叶晨开始将Clement留在自己身边,尽心尽力地,处处保护着这个“傻白甜”,甚至还回应说,自己也爱他。然而,事情发展到后期,两人之间的矛盾,一直集中在Clement质疑叶晨“你到底爱不爱我”“深海比我重要,报仇比我重要,妹妹比我重要,我是不是根本不重要”上面。对于一位时常刀口*血的雇佣兵而言,叶晨自己也未必明了,究竟什么是爱。叶晨贪恋Clement毫无保留的温柔和爱,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用尽全力绝不放手,生怕这根稻草折断,生怕这根稻草被别人抢走。然而,他不会想到,这根稻草会不会觉得委屈,会不会觉得疼……(说明一下,这只是叶晨早期的心态,毕竟每个人都得经历生活的苦,才学会成长。)
Brant一直竭力避免Clement接触到的“世界的暗面”,确实时刻充斥着明枪暗箭的危险。Clement和裴九歌一起,被安绑架在船上。这一次,叶晨没有保护好Clement。Clement被安带走了。这一次,Clement是独自一人,身边不再有保护他的人,他经历了凌虐、战争、饥荒、掠夺……一系列人间疾苦。以致于后来,Clement质问叶晨:“为什么仅仅是因为爱上你,我就要承担这许多原本不属于我的苦难?”然而,这才是世界最真实的模样。繁华与阴暗相辅,善良与丑恶并存。在认清生活的真相以后,你有没有勇气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用赤子的心去热爱生活的本来面目?突然就想起了另一个人,就是曾为罗马大学的天之骄子的37。同样是误入雇佣兵战场,37最终成为了业内单人身价最高的雇佣兵,也成为了深海备受信赖的一名尖兵。
对于c线的结局,我最想看见的是一个真正成长起来的Clement。他不再需要别人的保护,可以成为与叶晨并肩的强大的存在,能够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自己的家人(包括Brant和叶晨)。我也希望,叶晨与Clement都能真正地学会如何去爱,学会爱对方就尊重对方的全部,尊重对方的理想和信念,接受对方将亲情和爱情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来怼我啊金手指完结测评
第一次看见《来怼我啊》是很久以前了,我是那种载卸不停的蛇(才)经(没)病(有)玩家o(* ̄▽ ̄*)ブ,那个时候感觉挺有意思可是沉迷于基三的我再次点了卸载软件的按键。直到最近一段时期,朕,回来继续浪啦= ̄ω ̄=!起初感觉人设有种蜜汁熟悉,直到我再次认真仔细看了简介(……早干嘛去了),噫!瑶宝的《强者无敌》!一秒变成糖糖脑残粉,当然朕还是那么雨露均沾哒。
【wuli糖糖】其实我一直是双洁党,无论是感情上,还是身体上,信奉的都是:爱他,就要给他最好的,如若不是那个他,那便去寻真正的他。说白了,我就是精神洁癖晚期患者(ー`´ー)。但是看了那么多文,玩了那么多bl游戏,三次中也见过那么些对情侣才懵懂发觉:爱他?你怎样才知道爱他?难道出生就是恋爱奇才,知道如何去爱?花丛懒回眸,一顾心萌动。之前匆匆而过的年少荒唐,只为与你此次疯狂,只不过,这一次——我只愿一生为期!你有选择的余地:爱我或者更爱我,我不会放手也不允许你放手,或许爱得霸道,却也只因爱你,往事作古,此情不荒。无疑,糖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敏锐致命的眼光,步步为营的城府,对待敌人有着耐心,可这种耐心往往令网中苦苦挣扎的困兽更为痛苦,将人拖入深渊,迷茫不知。他更是一名绝佳的情人,金发披肩柔和了时光,双眸淬星是夜幕天穹中神秘的蔚蓝,深邃至极,惑人至极。他永远都是这副模样,绯色双唇勾起一道撩人的弧度,微仰着头,任金色的光晕打磨五官。唉,wuli糖糖好帅啊啊啊啊(此人已被拽入精神病院)。咳咳,腰缠万贯的他对待情人自然不薄,可以说是十分豁达。可能自己都记不清的无数情人,在他有关情人这一块的记忆,可谓是往事如烟。是啊,不过是情人而已,有什么可在意的?——直到遇见了他,叶晨。KingCobra,他并不陌生。似水梵音,哦,一个游戏里手法犀利、护短还骂我徒弟的人妖号。叶晨?
……曾经为你的神秘步步紧随,如今为你的一切,神魂颠倒。叶晨,如今我只爱你。所以——你,也只能是我的!
【亲亲小公举】
其实这是第一个令我心动的角色,那似阳金发,一双眸子就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般澄澈,眼角却微微上挑,而油生妩媚。纯净与魅惑的冲击奇妙地形成一种极美的风情。
他是光,一束点亮世界的光芒。对于在黑暗中踽踽独行的人而言,他们渴求、艳羡着光,想要倾尽一切去守护光的暖。也有的人,怨恨、嫉妒着,在无尽的深渊里不甘地翻滚咆哮。叶晨是怎样的呢?数十年的杀手生涯,无数次在死神的镰刀下***且偷生。为了什么?钱?不,不是的。是光,只不过那时的他心中的光是兰斯特,那个不像父亲的父亲。可心中有光的他有时也会动摇,生了杀手不该有的怜悯,软了杀手不该软的心。为什么会这样?大概,只有他自己才会知道吧。当然,很花痴地我拍了各种表情的小公举qwq
见过尬聊,尬舞,自认为好歹也是经历过风雨、扛过神经病袭击的我……最终还是输了emmm,尬撩什么的也是涨姿势了。为神助攻中文老师打call哈哈哈,你信不信我朵蜜你哦!一个好好的、竞技上天的网游大神,一个身高腿长人超美的顶级模特,一个家世显赫、可以说是顶有钱还有权的高官次子/弟弟。单个拎出来我还能勉强接受,三者合起来怕是要哈哈一千楼,萌cry,baby!
“还是很喜欢你,我写一百句讨厌你的话,立刻又有一千句爱你的理由。”恨你,毫无理由。爱你,千般念头。真的很爱你啊,脱缰而去的情感我不愿也无法收回。
爱我不难的……
(思考了下人生,还是一天二个好了,在学校的孩纸伤不起)